听书 - 我放贷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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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章)

 这缘自于上世纪岛国人经济的腾飞,当时他们可是挥舞着钞票号称要买下整个米国的。更远就是虎虎虎事件了,米国人可没国内人那么健忘。

我拿着食物回到房间,敲了半天门小女孩子才来开门。我看她睡眼腥松的样子,八成是等着困了,睡着了。

我拿东西放到桌上,递了一个汉堡给她道:“时间不早了,外面也没什么卖的,凑和着吃吧。”

小女孩子接过汉堡,眼泪叭嗒叭嗒的掉了下来。

我心道,这孩子眼窝子真浅,杀了个人都没吓的流泪,给个汉堡吃,至于吗?米国汉堡也不贵划下来一美元都不到。

我把披萨给她分了一半,带着另一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我也不是很喜欢吃汉堡,三明治,披萨什么的,但是这会饿了。正所谓饥饿好下饭,就算现在给我一碗豚骨拉面,我也照样丝溜溜的吃光。

我拿起一个鸡腿堡,正准备开口咬的时候,房间的电话响了起来。

我心道:“尼玛,还让不让人吃饭!”

有心先咬一口,不过想到一会接电话嘴里有东西,说话可能不方便,不得已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汉堡。

走到床头我伸手接起来了电话。

“哈罗?”

“王桑,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电话那头是本田老鬼子。

“什么意思?”

本田老鬼子赔着笑道:“你跟洪门是不是有什么恩怨?”

听到本田老鬼子的话,我心里格登一下,洪门的那帮龟孙这么牛逼,这么快就找到这里来了?

“没有。”

对于岛国老鬼子我当然不会说真话。

“没有就最好了,他们有人在门口,我怕对客人不利,所以一间间通知了,如果有什么不便之处,还请见谅……”

我放下电话,走到窗户边,撩起窗帘看了一眼。果然对面的街口有几个可疑的人在逛来逛去。不过我估计那只是洪门把最底层的小弟派出来撒网而已,他们应该不知道我在这里,否则就不可能只是来这么几只小鱼小虾了。

放下窗帘,吃了一个汉堡,医治了一下肚饿之病。我拿过手机给MAX打了一个电话,是时候动用我的底牌了。

虽然MAX只是一个雇佣军,每次找她都要给钱,但是信誉好,能力强,就算自己小弟帮自己做事,也是要给奖金的嘛,从这点来讲,一点也不亏。

MAX听了我的要求之后,表示自己刚写了一款软件,可以在洛山基三十几万的街头摄像头中迅速识别出我要找的人,只不过其中一个核心技术她还没搞定。如果自己研究的话,还需要少则几星期,多则一年半载的时间调试。

但是如果我给钱给她,让她买一个软件的话,现在就能帮我搞定。

听到这话,我心想,不就是花钱嘛,老子有的是钱!于是我问道:“多少钱,说吧!”

MAX回答道:“一百五十万美元。”

听到MAX的话,我差点没把舌头给咬了,还以为自己耳朵出毛病了,又问了一遍,才确定自己没听错。

“啥玩意这么贵。”

MAX不屑的说道:“FBI为了开发这个功能可是投了几千万的预算,现在我能弄到成品,只要花这么点你还嫌贵啊。”

听了MAX的话,我欲哭无泪,我不是嫌贵啊,我是真没钱啊,生意都让长滩帮搅和了。飞机也只租出去过两次短途的勉强够飞机自己的开销而已。

“那有没有穷人版的方法?比如像以前一样,我给你两万你就能帮我搞定的。”

MAX道:“有啊,不过时间上我做不了保证,人眼看的话,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想了想,一咬牙道:“我给你三万,三天之内出结果行不行?”

MAX道:“你给我五万,一天之内给你结果。”

“成交!”

正所谓有钱能使磨推鬼,还是金钱开道来的容易,只不过这种方式总让我觉得有点憋屈,我在想是不是把MAX收入我的后.宫?相信我的技巧能让她欲.仙欲死,这么一来,我岂不是省下很多钱,而得到这个贤内助?

就是不知道我这种典型想的美的构想,会不会美梦成真的……

放下电话,把几块披萨吃完。由于身体的血液都涌向胃部帮助消化,我不可避免的感觉到了一丝的困意。

于是我拿了一个杯子,走到门后把它套在把手上,这才脱了衣服爬上床睡觉。

虽然累了一天,身上也一股汗味,但我还是决定先睡觉再说,别洗个澡又洗的精神了,不免浪费宝贵的休息时间,明天早起来洗也一样,反正这床又不是家里的,睡脏了也不用我洗。

旅馆的床总是那么柔.软,我一扑上去,两眼皮一合,就沉沉的睡去。

这一觉我睡的很香,直到我在睡梦中梦中我跟张媛姐妹,还有一些美女去马代尔夫渡假,我左拥右抱,在碧海蓝天之下,好不快活。

这时忽然听到叭的一声,我从梦中被惊醒,坐起身一看,我套在门把手上的杯子已经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碎片。而我的房间门已经被打开了一道缝,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拿着工具进来,正努力的试图把门上的防盗挂钩给解开。

我一看到这个情景,立刻从床上跳起来,扑了过去,一下撞在门下,把门外那个人的手夹在那里。

由于我冲过去的速度非常快,力道也很猛,在我这股冲劲之下,那人的手臂被门和门框狠狠的夹了一下,痛的那人闷哼了一声。

我解开挂钩,把门一拉,闪身出来就是一记正踹。

这记正踹我可用足了全身的力气,先是把膝盖收到胸口,这才狠狠的踹了出去。我一脚正踹在门口那人的胸口上,本来他的手臂被我一夹痛的他佝偻着身子,我这一脚踹过去,把他踹的腾空飞了起来,撞在对面房间的门上。

那人摔在地上摔了一个七荤八素。

不过我看他的装束,蒙着面,也不像是刚刚之前在窗口看到的那帮洪门中人,倒是有些像那天艾达帮我杀掉的那个无名的刺客。

难道这帮人跟唐兆华不是一伙的?

这个念头刚在我脑子里闪现,我眼角的余光便看见那蒙面的人手在身后伸了一下,紧接着看见他掏出一把乌黑锃亮的枪来。

虽然知道米国是个人人都可以持枪的国家,但是冷不丁看见眼前的人掏出一把枪来,还是吓了我一跳。我赶紧一记扫腿踢了过去,正中那蒙面的家伙的手腕,踢的那把枪飞了出去。

接着我抓住他头发,往下一摁,同时抬起膝盖,狠狠的对他脸上来了一记。

上次那哥们的身手不错,如果没有艾达帮助,估计我都折了。这个蒙面的家伙身手不行,起码他打不过我,也许人家长项是开枪的射击技术。不过幸好他没一开始就拿着枪,要不然结果真不好说。

李莲杰在精英英雄里,那个黑龙会的教头就说过,击倒对手最好的方式是用枪,拳脚都太慢,局限性也大。不过近身的话,还是拳脚好一些。

我对面住着的正是那个疑似哑巴的小女孩子,刚刚我一脚把那蒙面的家伙踹到她房门上也是发出一巨大的响声。

我对那蒙面的家伙来了一记膝击,还怕他会反抗,挥拳在他太阳穴上来了一下后,又绕到他身后使出了果绞的技术。

这招在中很常见,属于基本无法破解的招式,除非使用者和被使用者的力量差的太多。

其实这招在传统武术里就有,名字叫锁喉,动作大同小异。可不是什么从外国人那里学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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