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的人物多有原型,那么,书里的院宇园林、街道坊巷,是不是也会有原型呢?回答是肯定的。周汝昌先生就考证出现在仍大体保持着规模的晚清的恭王府及其花园,是荣国府和大观园的原型。当然,曹雪芹在书里将其夸张、渲染了,又从别的真实素材里挪移、拆借了若干成分,再加以艺术想象,构成了小说里那些人物活动其中的故事空间。我曾在北京恭王府墙外生活了十几年,对那一带的地理环境十分熟悉,因此,当我读到《红楼梦》第六十四回这样的交代:“贾琏……于宁荣街后二里远近小花枝巷内买定一所房子……”就备感亲切,因为在恭王府西北二里远近的地方,现在也还有条小胡同,一直叫花枝胡同。这不会是巧合。这再次说明曹雪芹书写的这个文本,不是纯虚构的,而是“真事隐”后以“假语存”。或打、或杀、或卖一为什么把“或杀”搁在“或卖”前面?
揭秘古本
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秦可卿留下可怕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我们掐指一算,从她道出那偈语,第十八回后半回到第五十四回,一春去;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二春匆匆;那么,到第七十回,把二春简单结束后,就开始了三春,悲剧的阴影真是越逼越近,越来越浓酽,“诸芳”们在离散前,还有多少宝贵的光阴可以消磨?读者的心情,随着曹雪芹的行文,不免要沉重起来。
第七十回非常重要,又是一个关键的转折点。
这一回的内容也非常丰富。
首先,把二尤的故事作一个彻底的了结。贾母不许将尤二姐灵柩送往家庙铁植寺,贾琏只好将她与尤三姐埋在一处。
然后,有很重要的一段文字,说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前面几次讲过,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那样的一批单身小厮,是贵族主子的男奴隶,他们到了二十五岁,给他们指配也到了发落年龄的女奴隶为婚,并不是如今婚姻介绍所那样的人道行为,而是为了让这种婚配产生出新的小奴隶来,以扩大贵族家庭的“动产”。接着就写凤姐操办此事,她去请示贾母和王夫人,一起商议,结果发现那一年到岁数的女奴隶状况不佳,数量不到八个,质量也有问题。“第一个鸳鸯发誓不去”,鸳鸯是贾母时刻离不开的,因此可以例外。读者要注意这一笔交代。作者没像交代单身小厮那样,把主子发落她们的年龄明确,读者可以估计出来,应该是在十八到二十岁的那个年龄段上。第七十一回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鸳鸯有那样的反应,跟她已到结婚的年龄,是有关系的。“第二个号珀,又有病,这次不能了。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琥珀、彩云都因病暂缓。这似乎很人道,但其实奴隶主所考虑的,还是自身的利益一把有病的丫头拿去婚配,或者根本达不到生产小奴隶的目的,或者会生育出不良品种,那怎么行?最后,“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粗使的几个大丫头配出去了。其余年龄未足,令他们外头自娶去了”。这是对前面李嬷嬷说的“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的具体展现。
说到这里还不免要多解释几句。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来跟我讨论,他说,中国那时候不是已经处在封建社会了吗?封建社会不是已经有别于奴隶社会了吗?封建社会里的被压迫者,固然跟封建主子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存在卖儿卖女的事情,但是,应该不会有奴隶主完全控制奴隶生命的现象了呀?怎么会在封建社会里,还会有奴隶社会的景象呢?显然,他考虑问题,完全是从概念出发,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路。不错,从大的方面来说,清朝定鼎北京以后,承袭了明朝的社会结构,确实还是地主阶级和人身不完全受控的佃农,以及自耕农等属于大多数众生的存在状态;但是,满族自己,进关前和进关后,都有奴隶存在。曹雪芹家族,就是满族正白旗的包衣。包衣就是奴隶,尽管皇帝主子喜欢你的时候,可以让你做官享福,可是一旦治起罪来,那就比汉族犯官的命运更惨。汉族官员被治罪无非杀头或人狱,包衣被治罪,那就还可能被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守护边境的士兵〉为奴。在康熙朝煊赫一时的苏州织造李煦(就是《红楼梦》书中贾母原型的亲哥哥)^光他留下的给康熙的奏折和康熙在那些奏折上的批示就构成颇厚的一本书,现在有铅印本,大家如有兴趣无妨找来看看一一在康熙薨逝雍正继位后,立刻被抄家治罪,他的下场,就比杀头还惨。因为李家是世代包衣,这种生命主子是轻易不杀的,总要当作非人的奴隶耗尽其生命才觉得“合算”,雍正就把差不多已经七十岁的李煦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最基层的士兵,虽然地位卑贱,但毕竟是“人”)为奴,具体地点是打牲乌拉〈现黑龙江布特拉旗〉,当时是极寒苦的地方。到了那里,脖子上还要拴上绳索,“狗蓄之”。曾在锦绣江南享受了几十年雅致生活,并曾几次接驾康熙,风光到不堪地步的李煦,老年竟是这样的下场!当然,他在那地方没多久也就一命呜呼了。因为李煦本身就是皇家的奴隶,因此他的所有家眷和奴仆也就都是奴隶,雍正把他抄家治罪后,将大部分他的家人奴仆赏给了去奉旨抄他家的官员,其余的押解到北京,在崇文门公开变卖。这就是在清朝那样一个大体是封建社会的政权下,依然保留着奴隶制度的复杂的社会景观。那么,在李煦,当然也包括曹寅,以及“真事隐”后,以“假语存”呈现在书中的四大家族那样的家庭的内部结构里,存在着奴隶主和人身完全没有自由的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第六十三回曾写道:“贾府二宅皆有先人当年所获之囚赐为奴隶,只不过令其饲养马匹,皆不堪大用。”奴隶二字明写。后面第七十四回,写抄拣大观园后,惜春不能容忍人画,让尤氏赶紧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她为什么把“被卖”说在“被杀”后头?因为“被杀”可能还是非奴隶的“罪人”的待遇,但“被卖”,那就惨痛无比,属于非人的待遇了!再引用一次第四十五回赖嬷嬷的那句话:“你那里知道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这是具有清朝包衣世家身世的作者,才写得出的极沉痛极惨烈的喟叹。读《红楼梦》,一定要读懂这些地方,方解其中苦涩之味。
这一回很快把季节转到第三春的仲春时节,“争奈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添,弄的情se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疾”。怔忡之疾就是受惊后心脏跳动不正常,心理上抑郁,造成思维和语言障碍,这病可不那么容易治愈。袭人想出的办法很对,就是拼命让宝玉开心。于是就写到怡红院早起,晴雯、麝月、芳官抓痒玩闹,袭人故意叫宝玉去看,宝玉就去解救被抓的芳官,四个人闹作一处。这个地方有一句写晴雯穿着“红睡鞋”,满族的天足女子睡觉是不穿睡鞋的,只有“三寸金莲”的汉族缠足女子睡觉时才穿“睡鞋”,这很细微的笔触,再次证明晴雯是个汉族缠足的姑娘。接着写李纨处的丫头碧月来找东西,看见怡红院的热闹情景大表羡慕。
接下去才是这一回的正题。林黛玉的《桃花行》和她的《葬花词》一样,既是自我命运的喟叹,也是“群芳”共同的哀歌。最后两句:“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一九五七年以后的通行本“帘栊”全印成“帘栊”,这又派生出关于汉字简化的问题。现代汉语把“帘”和“帘”合并为一个字,但是中国传统的遮窗物有的是细竹丝编的,叫做“帘”或“帘栊”,可以卷起和放落,晚上月光可以透过那帘栊的缝隙射进来,站得离那帘栊远点,还可能大体上望见月亮的形态,所以中国古诗词里有“一帘明月”的措辞,把我们引入非常幽静非常美丽的意境。而“帘”则是纺织品制作的,放下或闭拢后是不可能有帘栊那样的月光渗透效果的,当然,软帘可以取X形状态,构成优美曲线,也可以营造出诗情画意。但“帘”与“栊”却构不成一个概念,“帘栊”是说不通的。周汇本在这点上则非常注意,虽然大体上也采用简化字排印,但遇到这种牵扯到传统文化的特殊写法时,则一律避免“不合理简化”,该繁则繁。周汝昌先生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他认为《红楼梦》应该被视为新国学的精髓,年轻人了解国学,了解大中华的传统文化,无妨从《红楼梦》入手,这样切人,既丰富,又有趣。那么了解“帘”与“帘”的区别,其实就是了解传统中国窗文化的一例。周汇本第七十回《桃花行》最后一句不印成“帘栊”而印成“帘栊”,仅此一词,也显示出了其可贵之处。
根据我个人的研究,还认为这最后一句,也是在暗示书中的“月”派势力,已是强弩之末。
在由桃花社过渡到柳絮词那段情节中间,曹雪芹又特意写到王子腾夫人到府、贾政寄来家书将于六七月回京等等事情,其中特别提到“王子腾之女许以保宁侯之子为妻”,可见四大家族之间,是尽量去互相婚配的。误读第二十九回贾母回绝张道士提亲时的那几句话,断定贾府在婚配上不论家业根基的看法,更可以打消了。
因为贾政即将回来,回来后免不了要査宝玉的功课,“书是第一件,字是第二件”,但是宝玉平日哪里把这些“正经事”放在心上,于是临时抱佛脚,临帖写字凑数。众姐妹也都帮忙,黛玉最积极,让紫鹃送去足足一卷。正当宝玉手忙脚乱瞎对付时,“可巧近海一带海哺,又糟蹋了几处生民。地方官题本奏闻,奉旨就着贾政顺路查看赈济回来”。这样贾政回家的时间又推到了冬底,宝玉自然喜出望外,“仍是照旧游荡”。于是,大观园里的诗歌活动,才又恢复起来。接下去就引出了众人写柳絮词的主要情节。
前面讲过,曹雪芹写《红楼梦》,不是按顺序一回一回往下写,而是跳着写,北京话叫“花插着”写。但是,他显然又有着极为精密的整体构思。不知道他是先写的第五回还是先写的第七十回,在第五回里,他写到太虚幻境里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页上就有关于黛、钗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可见写大观园众女儿填柳絮词,是他通盘计划里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绝非即兴而为的文字。
曹雪芹这样安排咏絮的情节:第一首柳絮词《如梦令》是湘云偶成,这首小令词意比较浅显,但如果把秦可卿的偈语放在心上,那么“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的结句,也就变得相当的沉重。是呀,这些如花美眷如此优游的春光,真是少一寸是一寸了啊!
曹雪芹总不愿写雷同的文字,这次他故意写探春不能完卷,宝玉自已做不成,替探春续完那阕《南柯子》。词意是暗示探春远嫁的命运。探春一去难返,所以她写到“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戛然而止。下半阕由宝玉续,最后两句是“纵是明春再见,来年期”,只体现出宝玉等亲人的一种期盼,是并不能实现的,高鹗续书写探春远嫁后很快回来,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写作意图。
然后就是黛玉的那阕《唐多令》。这阕词曹雪芹肯定是下功夫写的,实在太好了,浑然天成的程度,可以跟元妃省亲时她替宝玉做的那首《杏帘在望》媲美。“粉堕百花洲”,意味着她自己最后是以沉水的方式结束在尘世的生活,这和第六十四回《五美吟》第一首第一句“一代倾城逐浪花”一样,构成同样的象征。只是第六十四回的那五首诗可能是曹雪芹写过,但后来母稿破损或被浸溃了,字迹已经不全不清,由别人补缀的,因此艺术上不那么成功。
宝琴的《西江月》,被诗社认定为是落第之作,其实很好:“汉苑零星有限,隋堤点缀无穷。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几处落红庭院?谁家香雪帘栊?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离人恨重!”其中关于八十回后情节的暗示不少。“三春事业付东风”,这句里的“三春”绝对无法与元、迎、探、惜里的三位挂钩,明白无误地是个时间概念。那么“三春事业”是什么事业呢?就是“月”派想取代“日”派的事业,而这事业在“三春去后”“付东风”,也就是泡了汤,沐浴“明月”光辉成为梦想,宝琴嫁给梅翰林儿子的婚事也一并成为泡影。宝琴本自江南而来,估计八十回后还会再返江南,结果她发现“江南江北一般同”,四大家族南北受挫,往常欢聚的人们,全成了离乱的哀鸿。我们再把第五十一回她写的那首《梅花观怀古》拿来对照,那里面是“别西风”,这里面是“付东风”,看来还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她嫁给梅家成为一梦,但却还有另一人娶她,“不在梅边在柳边”,她嫁给了柳湘莲。再回过头读第五十回她写的《吟红梅花得花字》:“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也就好懂了,就是说到后来薛家的人除了她自己全都被灭绝了,但亏得她还有“流水”(湘)和“落霞”(霞色如莲)相依靠,以度残生。
宝钗的《临江仙》,过去论家都强调“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结句,揭示宝钗到头来还是希望能凭借正统的“风力”去“攀升”,但现在我要强调其中“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这两句。这是暗示她嫁给宝玉后,聚而不久,宝玉就去当了和尚,与她分离,她爱“正统”(好风〉,而“正统”并不爱她,她最后也还是难免“随逝水”、“委芳尘”,魂归薄命司。
吟柳絮之后就是放风筝的情节。所出现的风筝,以及每个人放风筝的情况,写得生动活泼,也都具有寓意:
落到潇湘馆竹丛上的风筝一大蝴蝶^大老爷那院里嫣红姑娘的潇湘馆小丫头们忙着拿出的风筝一一美人翠墨取来探春的风筝一软翅子大凤凰宝玉让去取赖大娘送的风筝^大鱼一巳被晴雯放走宝玉又让再拿一个^大螃蟹^归了贾环袭人让小丫头拿来林大娘送的^做得十分精致的美人,宝玉放不起这个,又取一个来放黛玉放的剪线远去后,宝玉说若落在荒郊野地无人烟处替他寂寞,把我这个放去,叫他两个作伴儿罢!于是也剪断自己的风筝线,照先放了宝琴让人取来自己的一一大红蝙蝠宝钗取了一个来“连七个大雁的探春正要剪线放走自己的凤凰^天上也有一个凤凰,
渐逼近来,和这凤凰绞在一处又见一个门扇大的玲珑喜字儿带响鞭的风筝,在半天如钟鸣一般,也逼近来一一与两个凤凰绞在一处一一三下齐收乱顿,谁知线都断了,飘飘摇摇都去了其中关于探春放风筝的描写的寓意最值得注意,我在《揭秘〈红楼梦〉》上卷(二)里详细解释过,这预示着探春的远嫁,虽然表面上还算风光,但其实是充当皇帝“和番”的一枚棋子,从此远徙异国他乡,再难返回,悲苦异常。
书中闲适美好的场景,随着这些风筝的远去消逝,也就差不多全写完了。这以后的文字,如阴霾闷雷,渐次向我们展开美人美事如何被撕裂毁灭的悲剧进程。
毛刺,臈油冻佛手丨玻璃围屏丨官中揭秘古本
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鹙鸯女无意遇鹙鸯第七十二回王熙风恃强羞说病来旺妇倚势霸成亲
第七十回说贾政奉旨又去赈灾,要这年冬底才回来,但是第七十一回却写他在八月以前就回家了。又说“今岁八月初二日,乃贾母八旬之庆”,于是底下就在贾母八十华诞连续几天的庆典活动里展开故事。
我说曹雪芹大体上完成了《红楼梦》全书,不仅有脂砚斋的大量批语可以作为见证,也有曹雪芹去世不久后看过《红楼梦》的贵族人士明义〈字我斋〉写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见其《绿烟琐窗集》钞本,现存北京图书馆)等资料可作旁证。我又说曹雪芹还没来得及将全书文稿加以修润,有些“毛刺”尚未剔净,指的是有些地方前后不够一致或互相冲突,其实这类“毛刺”细心的读者都是能够发现的。关于贾母年龄和生辰的交代,就是一例。
第三十九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才头一次被贾母接见,书里写贾母问:“老亲家,你今年多大年纪了?”刘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贾母向众人道:“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健朗,比我大好几岁呢……”按这样的交代,贾母那一年才七十出头,可是故事从第三十九回往下发展,时序交代得非常清楚,不像第一回到第十五回那样有含糊之处,到这第七十一回,应该只是从“一春”进入到“三春”,贾母无论如何不可能一下子就从七十岁左右到了八十岁。这就是一个“毛刺”。其实统稿时剔除很容易,只要把刘姥姥自报的七十五岁改成八十五岁就顺溜了。(未完待续)